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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看!菏泽这些村干部因虚报冒领、骗取截留、优待亲友!被处分,2人被开除党籍!

    信息发布者:刘保民
    2019-05-10 15:07:39   转载
    十九大以来,单县纪委监委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单县纪委通报了6起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曹庄乡秦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朱坤峰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朱坤峰在协助曹庄乡政府实施扶贫蔬菜大棚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采取虚报项目占地面积和青苗补偿款的方式,套取扶贫专项资金8300元。后该资金被朱坤峰作为扶贫项目收益分发给秦庄行政村39户帮扶贫困户。2018年4月,朱坤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莱河镇崔庄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牛月长虚报冒领低保款问题。2008年至2014年,牛月长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莱河镇政府统计、上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过程中,采取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的方式,侵吞低保款共计23780元。2018年4月,牛月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黄岗镇申庄行政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村会计朱保群骗取、截留低保款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期间,朱保群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低保款4645元、截留他人低保款46837元。2018年6月,朱保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高韦庄镇民政所所长王万国冒领临时救助款问题。2017年3月至4月份,王万国利用担任高韦庄镇民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姓名申领临时救助款1000元,用作民政所加班就餐费用。2018年8月,王万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张集镇八大行政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赵爽爽、村委委员时凤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在张集镇八大行政村赵庙自然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张集镇八大行政村村委委员时凤兰和时任八大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赵爽爽擅自商议,安排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一户村民顶替他人名额进行危房改造,导致该户村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3192元。赵爽爽将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村民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导致该6户群众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74122元。赵爽爽对不符合低保办理条件却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村民没有及时终止其待遇,造成该村民违规享受低保。张集镇民政所原所长王立建对此负有监管责任,张集镇副镇长、扶贫办主任、八大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培波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0月,时凤兰、王立建、王培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爽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龙王庙镇毛楼行政村党支部委员孙立彬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3月至5月份,孙立彬在协助龙王庙镇政府开展危房集中改造工作中,没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存在代替个别村民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的情况。孙立彬在明知其弟弟不符合享受集中改造安置房的条件情况下,优亲厚友,将安置房分配给其弟弟。2018年11月,孙立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问题,有的虚报冒领、骗取截留,有的失职失责、优亲厚友,对纪法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时刻自警自律,自觉做到廉洁用权,依规办事。各乡镇(街道)和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扎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实做细监督工作,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单县纪委监委将持之以恒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向深入,继续紧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聚焦扶贫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含糊、决不手软,为全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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